院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培养一流人才方阵,表彰品德高尚、学术卓越、教学优秀的从事本科教学一线教师,在全校形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育人氛围,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大学问、大情怀、大格局、大境界的“大先生”,学校决定开展四川大学第九届“卓越教学奖”、第八届“姜维平优秀教学奖”和2022年度“好未来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姜维平优秀教学奖”和“好未来教学名师奖”是在四川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分别由关心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杰出校友姜维平和张邦鑫先生资助设立。本年度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
届别 |
奖项级别设置 |
评奖细则 |
四川大学“卓越教学奖” |
第九届 |
特等奖:1名,100万元/人 一等奖:1名,50万元/人 二等奖:2名,30万元/人 三等奖:7名,10万元/人 |
见附件1 |
四川大学“姜维平优秀教学奖” |
第八届 |
一等奖:2名,50万元/人; 二等奖:20名,10万元/人; 其中:化工类、药学类、医学类各2名 |
见附件2 |
四川大学“好未来教学名师奖” |
2022年度 |
全校10名,5万元/人。 |
见附件3 |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参评“卓越教学奖”者,要求在我校任教期满10年,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一线,主要表彰在本科人才培养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育实践卓有成效,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担负“国之大者”的模范教师。
2.参评“姜维平优秀教学奖”者,要求在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一线工作10年及以上,大量承担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主要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尤其是在做优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做亮川大风格通识教育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优秀教师。
3.参评“好未来教学名师奖”者,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1日),在我校任教期满5年,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一线,主要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真情关爱学生,教学效果优秀,尤其是在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
4.担任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不参评,每位教师每年只能申请1个奖项。已获得“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或“未来教学名师奖”者至少满5年后方可申请“姜维平优秀教学奖”或“卓越教学奖”;已获得“星火校友奖教金”或“姜维平优秀教学奖”者至少满5年后方可申请“卓越教学奖”;已获得“卓越教学奖”者不再参评;已获得“五粮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未来教学名师奖”者不再参评“好未来教学名师奖”;已获得“星火校友奖教金”者不再参评“姜维平优秀教学奖”。
5.所有参评人员近五年内无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和教学事故等相关问题。
三、申报流程
1.各院系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同时接受督导委、教指委、学生或教师联名推荐、教务管理部门推荐及教师自荐。三个奖项分别推荐至少1名候选人,药学、化工及医学类专业推荐“姜维平优秀教学奖”候选人至少推荐2名。
2.请被推荐及自荐老师在4月29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教师姓名报化工学院教务办公室王冰老师处。
3.各申报教师在5月4日前,将《四川大学第九届“卓越教学奖”、第八届“姜维平优秀教学奖”和2022年度“好未来教学名师奖”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王冰老师处。
4.学院进行评审推荐,2022年5月9日前完成公示及上报。
学院联系人:王冰 电话:85406042,邮箱:1029360351@qq.com
学校联系人:李娟、吴雨珊电话:85402369,邮箱:scujxpg@163.com
具体申报通知学校链接:https://syl.scu.edu.cn/info/1004/2446.htm
化工学院教务办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