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行课时间为第1-17周,第18周考试,第19-20周为“实践及国际课程周”。现将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开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一、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第1-17周教学任务具体要求:
1. 请各开课单位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附件1),核查为本专业开设的课程是否有遗漏或有误。若有新增课程或者课程异动,请按程序申报审批通过。
2. 落实“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制度。
3.请各单位严把课程质量关。课程主讲教师应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课程负责人是课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课程组应经常性地进行教学研讨。学生、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督导委员和同行均评价为教学质量较差的课程须及时整改,评价为教学质量特别差的课程暂停开设。
4. 请合理安排各学期的教学任务,建议每学期为一至三年级学生开出25学分左右的课程。
5. 若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合作完成讲授内容(俗称“折子戏”),请填写“‘折子戏’课程授课教师统计表”(附件2)。
6. 凡在新、老校区开出需要上机的课程,请在下学期第1-2周内,将需要利用学校公共机房上机的课程统一按《实践课程上机机时申报表》(附件5)要求填写,并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
二、关于“实践及国际课程周”期间教学任务的安排: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第19-20周为“实践及国际课程周”,具体安排和要求待定。
三、提交方式:
新增课程填写《新增课程信息表》(附件3),课程异动填写《教学计划异动表》(附件4),于10月12日前报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将在综合教务系统中申请并由教务处审批。
附件(已即时移交各单位):
1. 教学安排表
2.“折子戏”课程授课教师统计表
3.新增课程信息表
4.教学计划异动表
5. 实践课程上机机时申报表
教务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