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化工学院2014级本科第二党支部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三舍会议室进行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为《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由党支部副书记李福林同志主持。
会议开始,李福林同志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12个词,24个字引出今天的学习内容,他认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公民层面的要求,而我们作为大学生党员,更应该符合这四点要求,从而引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内容。李福林同志将《准则》中的十二个主体部分一一向支部成员们进行了相关的介绍和讲解。我们是大学生党员,是学生当中的模范,我们更是四川大学的学生党员,更应该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见贤思齐,见不贤内自省”,不断开展自我批评,慎独是很有必要的。而李福林同志在讲到《条例》的相关内容时,则着重讲了与基层党支部建设息息相关的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鼓励大家有根据地在组织生活中批评任何党员和党支部的相关工作,从而相互监督,共同进步。最后,李福林同志向大家提出,作为当代大学生党员,我们应该明白自己当下的任务,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更加深入地学习《准则》《条例》,这不仅仅有利于党支部的发展,更是对我们个人的成长有不可磨灭的作用,每一位共产党员都应该不断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共产党员。
本次专题学习,支部成员们认真地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对李福林同志的观点和看法表示认同。专题学习圆满完成。
李福林 供稿
杨胜君 审稿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