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

化工学院5月消防安全检查总结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阅读量:

化工学院在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定期对学院各房间进行日查、周查、月查,争取把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现将5月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如下通报:

一、检查情况

消防设施(疏散标志、灭火器等)完好有效、安全消防通道基本畅通,应急处置设备配置完善。各实验室均配置了灭火器材、通风橱等基本实验设施,药品摆放符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气体钢瓶得到固定。

安全检查保证了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强化了安全管理及科研规范制度,使全院师生增强了安全意识,确保了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实验室未按规定存放实验废弃物(如碎的玻璃仪器和实验室各种实验垃圾),存在堆放在实验室门口,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2.个别实验室存在气瓶未固定、实验台面混乱、在实验室内饮用食物、实验进行时无人看守,使用明火电炉及实验时不按规定穿着实验服等现象。

三、整改建议

化工学院全院师生务必遵守《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条例》、《四川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四川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如下:

1、灭火器失效的课题组请与院办联系更换。

2、报废设备网上报废后尽快联系设备处运走。

3、实验废液、废弃物规范装箱(桶)请于每周五上午9:00-11:00搬运到东区废液存放处。

4、实验室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验必须有应急预案、按规定着装、规范实验、试验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严禁无人实验。

5、自制和改进设备必须获得安全许可方可使用。

6、学生不得私自维修设备和未经许可滞留实验室,不得安排夜间单独试验。

7、实验室改造、装修必须报学校保卫处消防科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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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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